你好,我公司于16年12月21号左右招了一个业务人员,上了一个月班后,于17.2查出得重病开刀住院,因1月没及时给补交社保(后面已补交),导致员工断保无法使用医保,产生自费费用20000多,现在员工要求我公司承担这因断保产生的自费费用,想问下这合理吗?要是合理那是不是都得承担这些费用?如果不承担接受劳动仲裁,结果又会怎么样?谢谢
2024-09-01 09:2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员工未按时缴纳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由雇主承担,这一情况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认为该费用应该由您公司承担,建议与员工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希望您和员工能够友好协商,共同寻找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