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师在线咨询2018年9月6日找某贷款人借贷一万元整,押了身份证,贷款人说借一万到手7000,我签了合同录了视频。9月7日因家事急需回重庆,还了贷款的7000,拿回了身份证。9月14号回福州以后,贷款说要给他们1000的利息。我不想给。因为事先并没有说还要给利息1000。而我也才借了一天。现在想问一下如何处理?贷款说不给利息就法院见。
1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贷款人在借款时没有明确告知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则您可以拒绝接受这些要求。 另外一种可能性是,如果您已经同意并签署了相关文件,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请求撤销这些文件或重新谈判利率。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贷款人进行沟通,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寻求帮助或者联系相关的法律援助组织,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将贷款人的行为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