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还想咨询下,当初由于结果女方家庭让我们男方买房,我们家就给了女方家庭35万,女方出了15万用于共同买房的资金,此资金没有写条子,经由媒人交于女方保存,现在由于男方和女方过不下去了,想离婚,女方否认有此笔现金存在,我想问下这钱还拿的回来吗?
2024-07-21 22:5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产,并且一方支付了购房款,那么该款项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否认有这笔现金的存在,可能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其是否确实拥有这笔款项。 另外,即使对方否认有这笔款项的存在,但如果没有相关的书面协议或证据表明是单独支付的,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确定这笔款项的实际归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法律事务中都要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