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间宣布十天后所有设备和人员全部移到另加公司生产上班,请问合同还没到期,这个有赔偿吗?还有我们有权利选择不去另加公司吗
2025-03-12 20:20您好!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员工在合同期间内必须继续在原工作地点工作的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补偿。但是,这需要具体依据合同中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规定来判断。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适应新公司的环境或者工作条件,并且希望保留原有的合同关系,您可以考虑提出辞职并请求提前终止合同。当然,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例如协商调整工作安排等。 最后,我提醒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和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