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对象离婚了啥也没给我,没过一星期我们又复婚了是看孩子小的份回回来的,因感情不合又要婚他说我不能分我俩离婚前的东西,请问合理吗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和您的对象离婚后,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双方都有权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提到对方没有给您任何东西,但同时您又表示在离婚后不久就与对方复婚,并且在复婚后声称是因为抚养孩子的需要才决定复婚。这表明您和对方之间存在一定的情感纠葛或者经济上的原因导致双方再次结合。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依据。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财产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等。此外,也可以尝试协商解决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可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