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黄火金,在2014年10月14日,在九江森达美信昌公司购买了台卡特340D2L挖掘机,首付款是由我原来的那台大宇200-5,折价为255000元作为首付在我经营几个月期间,我也交了33万多按揭款,由于挖掘机质量出现问题,没有和销售商达成一致。最后我就停止了月供。后来卡特融资公司将我挖机拖走。我在购买之前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协议,那是融资租赁协议,是他们公司准备好的格式合同。你一条每一款都是为他们公司准备的。纯属霸王合同。我们国家的法律上,这份合同还有效吗?
2025-10-07 07:57尊敬的黄先生。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租赁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租赁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具有约束力。 首先,关于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需要明确的是,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形式有关,而不是合同的内容。如果您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则该租赁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 其次,关于租赁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不得含有损害承租人权益的条款。如果您认为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或变更租赁合同中的不公正条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将租赁合同提交给法院审查,以确定其效力和是否应被修改。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