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商场保安,我在上班期间按照上班前领导要求对公司停车场进行封闭,在这期间一辆业主开车要求进来,我按领导要求不让他进去,让她走其他出入口并告诉他,他不去,我们发生争吵,在这过程中他说我骂他,就一直骂我要打我,我也骂他了,他拿出手机拍摄我,问我为什么骂她,我我告诉他不要拍摄,后来又拍摄我,我一伸手把手机给打掉了,这时候他们一个人把我踹到,我爬起来打他,我们就打起来了,一会不打了,对方鼻子出血,对方报警,警察来了,对方要求去了医院,我去派出所录口供并呆了一夜,公司交了5000元钱,第二天走了,四十多天后,公司领导告诉我对方鉴定轻伤,我该怎么办?我是工伤吗?
2025-10-07 09:0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您被指控为故意伤害罪,并且存在一定的证据支持您的行为是出于防卫的意图,那么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辩护律师来帮助您进行辩护。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因此,建议您立即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最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保持冷静,避免进一步的冲突,以免加重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