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4年先后借出14.8万元,对方写了5张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多次追讨,有录音,均无回应,或以无钱为由拒还款,对方有两处房产,一处为回迁房自住,另一处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现已出租,是否可申请法院追讨并拍卖其房产?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在起诉之前,您可以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录音等,以证明您的主张。 其次,如果对方有两处房产,您可以考虑采取不同的策略来处理。对于回迁房,您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对于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的房产,您可以考虑将其出售,以获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最后,建议您在进行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