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之前在财务公司借钱,贷款合同上写15万,到手9万,当时规定每月还款4200元,还了5个月后我朋友因资金原因没还。现在收到律师信说要告上法庭要求还款11.5万。请问如果到时出庭这个还款金额还可以调整吗?和出庭有什么程序?
21天前你好!首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的朋友已经偿还了5个月的借款,总共偿还了大约4200元(即每个月偿还840元)。因此,剩余未偿还的金额为。 15万元-4200元=6万元 如果你的朋友需要支付更多的款项来偿还剩余未偿还的金额,你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建议你先尝试与债权人进行沟通。 关于出庭程序方面,通常情况下,在起诉前,债权人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债务人银行账户、扣押财产等措施。如果债权人成功执行了这些措施,债务人将被迫履行其义务。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建议你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