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已经离婚4年,2个孩子,当初协议离婚每人一个,对方已经再婚,一直是他奶奶在带孩子。我没有结婚,孩子更愿意跟我。现在孩子已经满了10岁,我想找律师起诉对方,争夺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对方在尧都区。
2024-07-04 22: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生活状况、教育环境、健康状况等,以及孩子愿意跟随您的意愿表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孩子已满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如果孩子确实更愿意与您生活,并且您能提供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条件,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诉求。 在起诉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保持与孩子的沟通,确保孩子的情绪稳定,避免因诉讼过程对孩子造成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