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男方在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了,用这个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请问,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即,女方有一半吗?谢谢
2025-04-24 21:0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通常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进行调整。 在这个案件中,男方在婚前就出售了自己的房屋,并且购买了与妻子一起共有的新房。如果这套新房是在婚后的某段时间内购买的(比如婚后几年),并且该房产是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居住的,则可能被视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表明该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或者存在其他例外情况,否则一般认为该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关于是否能分割一半的房产,需要具体分析购房时间点和房产的具体性质。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在必要时使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