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没经过我的同意被我姑卖了给邻居,现在把我以前的房子拆了自己又盖了新房。那是我爸妈辛苦建的房子我好心痛。我现在的户口出来了回去找他们说理还有用吗?
2025-03-06 12:28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有权要求你的前房主(即你姑)返还你原来的房屋所有权,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出售的,那么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应当承担对原产权人的补偿义务,即按照市场价格向原产权人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你的前房主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再次,你需要确保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并且有证据证明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的户口已经迁出,那么你就有权利回访你的前房主,要求他们退还房屋和相关财产,并赔偿因房产转让导致的生活不便等费用。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