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2月份在农村信用社定存了一张30万三年的存款单,因要用钱去提十万块钱,剩下的20万我说还按原来的日期存,但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不行,我都存16个月了全部按活期算,给了我1200块钱利息。剩下20万从今天开始再从新定存三年,我很生气就全部转走了。明明剩下的钱可以定存为什么工作人员不告诉我,我觉得他们得赔偿我的损失。我可以找他们赔偿吗?
2025-09-10 07:11根据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客户全面、真实地披露相关业务规则和风险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以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您的情况中,农村信用社未告知您剩余金额将按照活期计息的事实,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继续为您提供服务并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保存好与该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记录、录音或录像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申请调解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