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以来首次确认无过错责任的民事法律文件是
2026-03-09 22:17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正式确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民事法律文件是《大清民律草案》。该草案于1911年由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民法典。 在该草案中,关于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对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上。例如,在《民律草案》中明确指出。“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而致死者,不适用无过失主义。”这一规定意味着即使行为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出于恶意或故意,也不影响其应承担的责任。 此外,《民律草案》还确立了“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的原则,并且赋予了法院一定的司法解释权,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规定为现代侵权法奠定了基础,为中国现代民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