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早晨5点多,环卫工吴淑贤,女,62岁,骑电动三轮车上班,右侧路边正常行驶,被从同一方向从后方驶来的箱货车追尾撞翻,致左侧2到第12根肋骨骨折,脾切除,肝破裂,胯骨骨折,耻骨骨折的重伤,现在呼伦贝尔市医院救治。 单位给上了1份太平洋意外险,太平洋态度积级,公司负责人主动上医院探望,并明确签定后按伤残级别理赔,肇事方垫付部分急救费用后,停费观望,单位表示(没上工伤险)算工伤需走法律程程序,吴淑贤有一个自交的100元中国人寿意外险(身故,伤残)赔付8万元,业务员来医院告知,只补偿赔付不够的部分! 交警这边说电动三轮属于机动车,责任认定还没出来。我是吴的儿子请律师帮助我。
12天前根据您的描述,吴淑贤女士在骑电动车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多处骨折和严重伤害。事故中,她已经得到了太平洋意外保险公司的赔偿,但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工伤待遇。如果您希望为吴淑贤争取更多的赔偿,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此外,关于事故的责任划分,建议您联系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