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环卫临时工人,交保险五年了,现在我怀孕了,我怕单位不用我了,我该怎么办,保险怎么办
2024-09-30 14: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有特殊保护。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应该继续享受您的工作待遇,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障条款。 关于社保的问题,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