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被带去派出所录口供,中途来月经了,警察不管,明明有卫生间却叫我在院子里上厕所。我想告他们。请问可以吗?
2024-09-30 13: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打架导致对方受伤,即使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处理案件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由于您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