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需要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2025-09-10 13:07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以上四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中提到的情况并非全部适用,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