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要求收取12万元抵18万元的优惠活动费,可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并没有说明有这项费用!我想问下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
2024-09-01 17:1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限定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额外费用的情况,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多收款项,并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和调解。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