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有两套房子,公公去世前有个公证遗嘱把其中一套房子给婆婆。现在另一套拆迁,这套是我兄弟三人和婆婆共有,签拆迁协议时我们不知道,已经拆了,现在还能去要求继承这个房产份额吗,不想要补偿金。房子在历城区董家镇董家村
2025-02-20 00:4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配偶(即您公公)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该遗嘱中明确指定了他的一方作为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则该遗嘱将优先于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在公公去世后,他的妻子(即您的婆婆)有权获得其遗产。 然而,由于您在签署拆迁协议之前并不知道该房屋属于共同所有,所以可能无法从拆迁协议中获得任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与您的兄弟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拆迁协议不公平,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 要求法院重新评估。如果您的兄弟不愿意谈判或不愿接受公平的赔偿,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评估拆迁协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觉得自己无法独立处理这个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