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诉讼裁定不服上诉需要交费吗?上诉期几天?是否要将交费收据三日内交一审
29天前一、关于上诉费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关于上诉期限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关于交纳上诉费的问题。 上诉人应当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并且应当于收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七日内交纳,否则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四、关于提交交费收据的问题。 上诉人在提出上诉时应当提交由人民法院出具的收费凭证,并且应当在提交上诉状的同时提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提交上述材料,人民法院将会视其为放弃上诉权利。 综上所述,如果你对行政诉讼裁定不服并选择上诉,你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上诉费用,并且在上诉期间内提交相应的材料。同时,请注意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你的上诉能够得到顺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