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要离婚。但我们的房子是买的他姐姐的。现在还没改到我们的名字。共差不多给了16万。我们的房子是按揭的就按他姐姐的名字在银行按揭的有17万。贷款是我们在还每月2000,还3年多了。现金给了8万。其他的是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给。我们就只写了个协议。这样离婚了我能拿到我的一半吗。
2025-03-12 00:1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首先,关于房屋的归属,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已支付了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以及按照约定分期支付的贷款款项,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其次,关于现金的分配,如果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您认为协议不公平或者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对于未偿还的房贷部分,通常情况下,离婚时会考虑夫妻双方对家庭债务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如何处理。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院调解等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