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一朋友因债务问题被起诉,私下和解了,案子也结束了,协议上原告是7月4号自己签的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了债务数额130万和要求还债时间,我朋友八月半收到的这个协议,9月1号结的案子,一切按照协议上的执行,现在突然又想起这中间8月3号给打过一万块钱,但是自己给忘了,现在要求原告把8月3号打过去的钱算在债务内,要么还了那笔钱,当然,原先那个债务还是会照样执行, 现在原告说那笔8月3号的钱已经算在里面了,不肯 还,所以我朋友现在想倒起诉她,想请问律师这个应 该是有胜算的吧?
2025-02-19 15: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与被告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在债务纠纷中,如果一方提出反诉,法院会审查双方是否存在协商一致的情况,并且是否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首先,您提到您的朋友和被告之间的债务纠纷是在私下和解并达成了一项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这表明双方已经就债务进行了协商,并且有书面证据支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协议已生效,也不能保证被告不会反悔或拒绝支付款项。因此,建议您的朋友采取以下措施。 拍摄现场照片,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将协议副本提交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便他们确认该协议的存在和有效性。 保留所有与债务纠纷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这些信息可能对案件的胜负产生影响。 至于您朋友提出的8月3日向被告支付的1万元的问题,如果这笔款项已经被包含在之前的协议中,则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这笔款项确实应当从债务总额中扣除,那么您的朋友可以考虑申请法院的协助来强制执行这部分债务。此外,如果被告坚持认为这笔款项不应计入债务总额,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收集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关键在于确保您的朋友能够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尽可能地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希望以上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