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六岁半在学校下第二节课时,不小心砸到同学的手,请问这个责任是家长承担,还是学校承担?
2024-09-09 11:00您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能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儿子是在课间休息时间发生的事故,且没有证据证明是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因此学校应当对此次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并及时与学校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