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 离婚女方提出的 女方要青春损失费八万 上午给女方写的欠条 下午办理的离婚手续 欠条内容 今欠xXx八万元整 2019年3月份还清 我的签名手印 儿子归我抚养 女儿归女方抚养 可女儿至今都是我在抚养 女方不给抚养费 想找律师起诉代理,要回前期的抚养费和后期孩子抚养权。
2024-06-25 16:0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后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并有欠条,以及您在抚养女儿但女方未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法律途径: 1. **关于青春损失费**:首先,青春损失费并不是法律上认可的概念,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且该欠条是在不平等或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您可以主张该欠条无效。 2. **关于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如果女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3. **关于抚养权**:如果您希望改变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需要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 4. **起诉代理**:您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 在准备诉讼之前,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欠条、抚养费支付记录等,以便在法庭上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抚养权变更可能涉及子女的意愿和最佳利益,法院会对此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您可能需要准备与女儿生活相关的证据,以证明您是更适合的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