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户口本被我老公大哥拿去了,后来办了,可是他拿去的还没有盖章已作废,刚刚开始派出所人来了写了一张说借给他一个月后还,可沒还补办过了,一个月后还是借吗?怕到时候他们可以拿我的赔偿金,到时候说是我签字借的
2025-03-26 23:0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户口本已被他人借用,并且没有及时归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您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该情况,要求其调查并确认借款的事实。如果确实存在借款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同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借款以及相应利息等费用。 此外,为了避免未来类似的问题发生,建议您在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重要证件时,应确保其真实性,避免将其借给他人。如果您对有关法律法规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