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房东手上租的房子,现在二房东带着押金跑了,房间也没有电,要交电费就必须把物业费和水费补起,加起来3000多,我住进来才四五个月,二房东是去年八月份住进来的,这马上就要到期了,一房东能向我索要这些物业费和水费什么的嘛
2025-09-30 14:13首先,您需要确认您是否已经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所有的租金以及相应的费用。如果您没有履行这些义务,那么房东可能有权要求您支付相关款项。 其次,关于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东有权收取这部分费用,并且有权利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但是,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二房东在时确实存在问题,如无法提供电或者无法支付水电费用等,您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 最后,建议您与房东或物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处理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