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入赘女方家,有一男孩五岁。感情不和,女方想起诉离婚。可是男方户口在外地没有迁过来。是不是要到男方家起诉。结婚证是在女方家办的。5年了,在村里开了对方长期证明
11天前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配偶因感情不和而决定离婚,并且您的户籍不在当地,您可以选择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提到结婚证是在女方家办理的,这表明婚姻登记发生在女方所在地。因此,如果您想离婚并寻求法律援助,请考虑将案件提交至居住地的法院。 至于长期居住证明的问题,如果该证明是通过正规途径获取的,比如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证明,那么其效力通常可以得到认可。但请注意,具体是否需要长期居住证明以及如何使用它,可能会受到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限制。 最后,请确保您已经充分了解当地的离婚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并且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