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四口人,我爷爷,我奶奶,他们共同生育了唯一的儿子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是残疾人,我爷爷是特等残疾军人,我们全家拿国家补助过日子,包括我,一直到我大学毕业,我实际是我爷爷和我奶奶抱养的,有收养公证证明,当时的公证证明我是我爷爷的女儿,后来由于实际年纪问题,我的户口上就成了我爸爸的女儿,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也一直叫我爸爸为爸爸,2003年2月11日突然被叫回家,爷爷的亲弟弟请好了律师在我家等,律师不是我家请的,因为这份协议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爷爷的弟弟当时花言巧语承诺我和我的爸爸奶奶以后的结婚生子等都由他来办,但律师没有写到纸上,因为律师懂法,我们不懂,但事实有证人证明。签字一个星期我的父亲就去世
2024-10-18 17: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在家庭中,您有权要求得到公正对待,并且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您的身份认定问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您的出生日期和父母关系的证据,以证明您是合法的继承人。此外,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解决。 其次,在您父亲去世后,您有权继承其遗产。如果您需要处理财产分配的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人士协商或寻求法律意见。 最后,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书面协议、收养公证书、见证人的证词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面对类似情况,保持冷静、积极应对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