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签过知情同意书了!但是现在房客不租房了!房屋的名额可解除吗?。 您好!我是北京通州区的房子,去年租房的时候房客说小孩今年要办上学!因为都有孩子也知道上学不容易,所以我们就一直尽力做到帮助,现在也办好了!我老公也去签了知情同意书了,就是六年内只能有这一个名额!但是现在一切都办好了!她又把我们的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说要用,当时我们也没有多想,可是拿到复印件后她就不按之前的合约,本来说好房租年付的,现在她突然说半年付!虽说复印件后来我们要回来了,可是在她手里拿着的时候她也可以在复印一份呀!我现在特别懊恼,这种情况我可以去取消这个名额吗?还有就是我这个复印件我可以去派出所被个案吗?
21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且经过了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书面协议,这是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等情形,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 关于您的孩子入学的问题,作为房东,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支付剩余租金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同时,建议您保留与房客签订的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至于您提到的复印件问题,如果该复印件是真实的并且真实反映了您的权利和义务,则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复印件已经被收回,也不能证明原件的真实性,因此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