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经法律程序离异,孩子没确切说让谁抚养,孩子从3岁到8岁是我管的,3岁在澄县这边上了户,后来没经我同意以买衣服理由将娃骗走,后来人家让娃在合阳念书,又办了户口,姓变了,现在她奶不在了,他不想管娃,现在娃在我这边念书,生活费都不好好给,他不肯消他那边户,娃在澄县学籍档建不上,怎么能把那边户消了?
2024-11-16 15:40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户籍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 关于孩子的户籍问题,如果您认为孩子应由您抚养,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孩子由您抚养,对方有权要求见孩子,并且应该配合您的探视行为。 至于孩子的生活费问题,您可以依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 最后,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视频等,以证明您对孩子的实际照顾情况。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