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做了房屋财产公正给女儿,后来父亲反悔想要卖楼并且想将钱想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下女儿有权利拒绝卖楼么,能够拿回那套楼么
2024-07-11 10:01如果父母在离婚时已经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那么女儿作为房产的合法所有者,拥有对房产的处置权。父亲在没有女儿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出售房产或将卖房所得据为己有。 女儿可以拒绝父亲卖楼的请求,并且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父亲擅自出售房产,女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要求父亲返还非法所得的卖房款项。同时,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给女儿,她可以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确认产权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实际操作中,女儿应当保留好相关的公证文件和房产过户证明,这些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重要证据。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