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外地户口,老公是本地的,因为他外遇我和老公离婚后北京房子归我名下所有协议离婚的,后又复婚了5年,请问,如果把老公户口落到我到我们现居住的房住宅这,(也就是说现在这房子已经是我的婚后房产了),老公北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房子的情况,如果在离婚的情况下他有权分割我的房子吗,谢谢了!
2025-07-25 00:27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和前夫离婚时,你们所共有的房产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 然而,如果你和现任丈夫结婚,并且将你的户籍迁移到该房屋内,则意味着你已取得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这意味着你有权独自占有和使用该房产,而无需考虑前任配偶的权益。 此外,即使你的前任配偶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但前提是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进行了重大贡献,比如投资、劳动等。否则,他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总之,建议你在处理房产问题时,与现任丈夫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