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条款:合同有一天规定,我如果入住,视为工程质量无意义,但是合同也写他2月分竣工,但是起诉中说9月完工,我十月一日换钥匙入住,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但至今房子还没装好!你说,是我违约,还是他违约?20:59:04 还有,法院已经判了,我偿还他的余款,但是他现在房子还有多处活还没干完,我现在把钱给他,等于我用钱买了全一头猪,但猪还差两条腿,还是个病猪,但病猪也能吃!所以我现在心理很不服,法院判我入住,是为工程合格,还有一年的保修期,也过期了,所以我现在怎么上诉?
13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关于合同中的“入住”条款,如果您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了房屋的建设并移交给您,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完成了一项工作,并且可以被认为是质量合格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您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在您的描述中提到的“一年的保修期”,这通常是指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或承包商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或承包商有责任进行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分。不过,保修期结束后,保修责任通常由买方自行承担。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使用钱购买“病猪”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不恰当的说法。实际上,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延期交付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等)、利润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此外,如果保修期已过,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维修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充分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解决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他们能够介入处理。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于将来需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