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结婚时老房子,结婚三年后,拆迁6套房,第四层我和老公盖得,工资补贴。
2024-07-09 19:1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房子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那么这些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所得的6套房,包括您和您丈夫共同建造的第四层,原则上来说,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 工资补贴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