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0年再婚家庭,2010年购买一套一室村证房,购房合同署16岁儿子姓名,现在因感情不和要离婚,问房产怎么分配?
22天前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是在结婚后取得并登记在您和配偶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你们之间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分配。 住房条件。如果双方都希望继续居住在同一套房子中,可能需要协商一致。 经济状况。考虑到生活成本和个人经济能力等因素,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一方或双方拥有更多的经济资源的情况。 子女抚养权。如果孩子未成年,法院通常会倾向于照顾子女的利益,即孩子的抚养权可能由非直接抚养方获得。 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存在过错行为等,也可能影响到房产分割的结果。 最终的房产分配方案需要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来确定,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