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和老婆儿子同时把户籍到原籍二次承包田还在女方父母那边现在土地确权证上有我们三个人名单。请问我们能否算为新增人口吗?和新增人享受是否一样?岳父的土地确权证上名单还有用吗?
2025-05-28 05:3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妻子、儿子和岳父均在同一户籍中,并且他们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信息与土地确权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则他们可以被视为是同一户的成员。因此,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他们应该被认定为新增人口。 在享受待遇方面,您和您的妻子、儿子以及岳父都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政策。具体来说,如果您符合当地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口标准,那么您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减免农业税、水费等费用。 至于岳父的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单,它仍然有效。因为土地确权是一种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制度,它不会影响到个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即使您的岳父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他的名字依然可以在土地确权证上列出。 综上所述,您可以安心地享受相关的福利政策,而无需担心岳父的名字会影响你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