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家政公司上了7-8天班,由于自身原因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上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公司说要扣200元保证金,请问公司是否违法。
2025-12-06 16:15在您与雇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公司拒绝退还您的保证金,并且您认为该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其依法处理。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支付的工资以及补偿金等。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请记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重要的,但同时也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