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替我哥咨询的,他跟我嫂子在领完结婚证后我爸妈付的首付款买的房子,首付了33万左右,婚后我哥每月还3300的房贷,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我嫂子怀孕50天左右了,婚前有一套房子和一台车子,请问如果离婚了我们不卖房子的情况下需要向女方支付多钱?谢谢
2025-03-17 03:1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哥哥与嫂子未就房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您的哥哥每月偿还的3300元房贷,这属于其个人债务,并不影响房产的所有权。如果您希望继续居住于此房产,则无需再支付任何款项给您的嫂子。 此外,关于车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购买的个人汽车归其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车辆是作为结婚礼物或者赠予而获得的,则可能涉及到其他协议或法律规定。 最后,考虑到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