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5年初在我们县城购买的新商品房商铺,总价八十二万,首付四十一万贷款四十一万,大概2015年5月21(每个月21号扣房贷款)现在还房贷已经还了三年多了,房子于今年7月已经交给我们了,现在我们想退房,请问合法吗?
2025-10-21 15: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房条款,并且您也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则您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还剩余的购房款。如果您的退房请求未得到开发商的认可或未能协商一致,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也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步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