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我在一间酒店工作,2月份转正,3月份他突然通知我,酒店要装修并让员工在家待职,每人安排4到5天上班看着工人们装修,上班时间有工资但不上班时间没有。大概放到4月4号,回去上班,我向人事部填写了辞职表并交给了经理,后来邓领班打电话给我说,经理同意了并让我6号去办离职,但过了不久邓领班再一次打电话给我说,人事部不同意,让我明天回去上班。因为我找到另外一份更好的工作,所以我旷工了,后来我问邓领班要不要回去办离职,她说不清楚,要人事部通知。过了很久,18号,我收到了人事部发过来的信,说我无故旷工由6号到18号,要我20号前把工衣交回去不然后果自负,我托朋友把公司物品交回去。
2024-09-22 03:34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首先,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与酒店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已经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您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权利,并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其次,在酒店进行装修期间,由于您无法继续正常工作,您可以申请病假或事假。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则可以提出请假请求并向酒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酒店拒绝您的请假申请,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关于旷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因此,您应该在收到人事部的通知后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将所有必要的文件和物品归还给酒店。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