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职员工,2013年到2017年有合同,本月九号在厂车间中暑,现在家休息,2015年也中暑过。现公司要劝退,本人四十七岁,女性,请问公司有什么补偿?谢谢!
25天前尊敬的用户,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而享受工伤待遇,并且应当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您提到的中暑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是由于工作环境恶劣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暑,那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医疗证明或者相关文件来证明您的伤情与工作环境有关。 至于是否属于工伤,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获得专业的意见和指导。如果确认为工伤,则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此外,根据《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处理此问题时,您可以考虑是否符合法定的解雇条件,并据此提出离职申请。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工资条等,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