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还没到期去退房他说没提前给他说要扣三百块钱 然后还要收打扫费一百 这样合理吗?
21天前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收取未到期房租和额外费用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不合理的。如果出租人想要在租赁期内增加租金或其他费用,应当事先通知并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否则,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争议和纠纷。 再次,关于收取清理费的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清理工作是由出租人负责完成的,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来支付清理费用。然而,如果清理工作是承租人自己进行的,则不应再向承租人收取额外费用。 总之,建议您与房东沟通清楚所有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