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工作中被压面机压到手,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在院里住了两个月了,期间药费手术费老板已出,外伤已好,有疤,大拇指活动有障碍,与食指距离过近,无法撑开,现已停止用药,在医院只做康复训练,我想出院,但我想问老板适当补尝,他不给,我怕出院了他不管了,我该如何做?
2025-08-03 05:23您遭遇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按照法律规定,雇主应当对您的受伤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如果您的老板不同意支付赔偿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和诊断证明等证据。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单位信息、事故经过等相关材料。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病情或残疾程度已经达到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则可以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