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房子,本来房子七号到期,我四号就搬走了,告诉了房东。我说叫他过来算一下费用呢把押金给我退了,可是他不来,现在时间拖过期了,他要从我的押金里扣这样可以吗
2025-12-09 16: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如果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租赁物受损或者无法正常使用,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通知房东您将于4号搬走并请求退还押金和计算剩余租金,这表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告知义务,并且也表示您愿意支付剩余的租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确实需要支付剩余的租金,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但不得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此外,房东也有权在您未支付剩余租金的情况下,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进行催告或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应支付的款项。 总之,房东是否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剩余的租金取决于双方事先约定的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您对具体条款有疑问,请详细说明情况,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