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因为要出差,所以先给对方垫付了1000元,证明我不会逃跑。我回来以后去定损中心定损,并去4s店维修,我是全责方,所以我付了所有钱。当我付完理赔金的时候,我想要要回1000元,对方只给了我500元。说定损请假,还有平时打车,拿我500很客气了。我现在疑问是,第一请假我可以支付对方请假的费用,不过我需要看请假单,还有人事开出的工资扣除情况。第二,我又没让对方打车,他打车和我有什么关系,如果真的算我的,至少让我看打车发票,按金额报,当然我还是觉得对方打车费和我没关系。目前对方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不回我消息,我可以针对这个问题报警么?
5天前您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我所能解答的范围。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解决争议。请注意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照片、医疗报告、保险合同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