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就是我上学期间因家庭贫困,村里有名额可以给大学生去银行搞助学贷款,当时是2012贷4000块去上大学,是我父亲用我的名字贷的,我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直到我毕业后找到了工作,也结婚了,去打征信报告才发现我有个助学贷款没有还,然后联系银行,银行这边让我还利息,到目前为止银行说按最低利息算,需要我还8342,还是说什么最低最低了,要不然要还一万六的,从来都没有人通知我欠款的事,银行也没有打电话催过,我觉得这个合理吗,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
2025-06-02 00: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银行要求按照最低还款金额进行还款的情况。在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如父母或他人名义借款等。 关于是否合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未接到银行的通知或者未能及时了解自己的债务情况,那么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要求可能是合理的,因为借款人未能主动告知银行自己有这笔借款,并且未能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具体如何处理这一情况,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以及银行的具体政策等。建议您与银行沟通,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以争取更多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