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给抚养费,我能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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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您有经济能力且愿意承担抚养费,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经济能力,您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等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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