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父亲1993年分家,各有一个户口本,且各有一套房产。2015年拆迁,拆迁方没告诉我具体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将我和我父亲二户合在一起与我签订了房屋补偿和安置协议。2017年拿房子时,使我少得了政府补偿给我的三万五千元补偿款。现在我要求拆迁方将我和我父亲分开算,拆迁方以已经签有协议为由,拒绝给我和我父亲分开算。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5-28 06:15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诉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并收集相关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明您和您的父亲各有一套房产的证据,以及该房屋在1993年的分家协议等相关文件。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权益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和您的父亲对上述房产拥有各自的所有权,并要求拆迁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确认合同效力。如果您认为拆迁方签订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撤销该协议。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