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有事情咨询。 目前我遇到的情况是:2010年,我父母在跟人家定了口头协议,以十年为期。有对方写的依据。在他家地皮上盖房子并以每年1000元的地皮钱,作为房租。但是目前遇到拆迁,当初盖两间房子的花销钱, 就一万多块。现在院子里也有一个夹心板房,院子的上空也盖上了顶。 首先,房子没有到期。其次,他们既想要房子,又想 要租钱。第三,认为这个房子给我们家创造的价值很 大,所以,当拆后,只给我们家5000元,作为材料 费。 如果不同意,就扒房子。让我们把房子给拆了。 目前是这个人的姑爷过来讲的,见不到本人。
2025-05-28 05:56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应充分考虑被拆迁人对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贡献程度。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口头约定、书面合同等证据; 尽快收集证明自己对房屋实际使用的证据,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维修记录等; 联系专业的拆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了解自己的房屋价值及拆迁补偿标准; 及时与拆迁方协商,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您的姓名]